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本单位拟购买第三方机构提供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万元
三、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合同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能力等)书面声明;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文件内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副本复印件;
(五)第一项和第二项无须提供证明资料,参照《中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六、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
响应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受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至报名地点或邮寄至报名地点,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八、采购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九、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报名地点
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2802室。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5:30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咨询联系人:杜先生,联系方式:0760-88103036
附件:1.2024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内容及需求.docx
2.中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