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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零售药店遴选的公告(第二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15 分享:

  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86号)要求,请符合资格并愿意申请在中山市中医院周边、中山市博爱医院周边、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周边、中山陈星海医院周边和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周边开展“双通道”的药店,将附件规定的申请资料提交至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1楼2110室,其中《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表》需如实自评打分并将1-29项内容的证明材料(盖公章)按序号排序后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的起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以上时间之外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办法(试行).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