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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分享:

  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部署,我市于2021年1月1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上线后,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将有所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核定险种和金额、登记扣费银行账户、变更信息、停保等业务,统一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一)以个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或家庭户形式参保的缴费人请到我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经联社、经济合作社、村(居)委会、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参保单位,为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村(居)民、大中专学生及其他城乡居民办理上述业务的,不再通过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办理,改为在“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网址: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账号与密码另行通知,切勿自行注册)网上办理或到我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

  二、缴费事宜

  (一)批量扣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核定金额数据由医保经办机构传送到税务机关,再由税务机关划扣征收。

  税务机关于每月26日对当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进行最后一次批量扣费。为保障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缴费人或参保单位应确保扣费银行账户在25日有足够金额,以备税务机关划扣征收。如因缴费人或参保单位扣费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账户被冻结等问题导致未能成功扣费的,税务机关不再补扣,缴费人或参保单位可于月底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

  上线首月(1月),为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缴费人医保权益,税务机关将在1月26日29日进行两次批量划扣,以确保有关款项到账。

  (二)委托扣费协议。新办登记的缴费人或参保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登记扣费银行账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网上发起缴费人、税务机关、银行三方扣费协议的签订,委托银行划扣费款到税务机关。缴费人或参保单位无需另行签订三方扣费协议。

  原已委托医保经办机构扣费的个人或家庭户,以及原已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三方扣费协议的经联社、经济合作社、村(居)委会、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参保单位,无需重新签订扣费协议,由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通过后台批量处理。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调整后,不影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

  四、本通告由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各镇街医保经办地址电话一览表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各镇街医保经办地址电话一览表


地区

地址

电话

1

火炬开发区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85281070

2

石岐区

广东省中山市民科西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

23327948

3

东区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2号华鸿水云轩5期7幢1层(紫茵庭园正门对面)

88816107

4

西区

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西区行政服务中心

88558982

5

南区

中山市南区康南路13号南区行政服务中心

88892793

6

小榄镇

中山市小榄镇升平路10号3楼行政服务中心

22182095

7

古镇镇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三号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

23356137

8

横栏镇

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20号窗口

87660235

9

东升镇

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24号之一

89811327

10

港口镇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医院旁)

88488602

11

沙溪镇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5号

86221180

12

大涌镇

中山市大涌镇德政路税务分局背后

87721447

13

黄圃镇

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23229166

14

南头镇

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

23380148

15

东凤镇

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6号

22635789

16

阜沙镇

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

23409885

17

三角镇

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

85625208

18

民众镇

中山市民众镇俊景路12号

85707870

19

南朗镇

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6号

28191233

20

五桂山

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商业大街68号行政服务中心

88206682

21

三乡镇

中山市三乡镇小琅路12号

23386384、23386401

22

坦洲镇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行政服务中心35-36号窗口

86655580

23

板芙镇

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路6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镇文化广场南侧)

86506601

24

神湾镇

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之一神湾行政服务中心

86609307

  (注:经办地点可能会因机构改革与职能变更而改变,各参保人前往办理业务前请先致电确认。市医保中心也会根据具体改革进度实时公布经办地点。)


  文件下载: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