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帮助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粤民发〔2016〕18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12日。
各界人士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征求意见稿,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
邮箱:zsybjdyk@163.com
来函请寄: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2820室
邮政编码:528403
咨询电话:88103029(待遇保障科)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