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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上有名!中山生娃基本“不花钱”!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23 分享:

  在中山,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已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7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了《推动实施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地区名单》。截至7月10日,全国已有28个省份、278个统筹地区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动实施,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无自付”。广东省21个地市全部入选,中山位列其中。

  中山已经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零自付”;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医保支付比例100%。

  参保职工凭本人医保凭证在本市或备案成功的省内产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省外的生育备案成功后,其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或排胎后到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须在产检、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生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手续,逾期将无法办理。

  政策不区分顺产或剖宫产。只要是在中山定点医疗机构分娩,药品、诊疗项目等纳入医保目录内的全部生育相关费用,均可全额报销。

  中山已将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俗称“无痛分娩”)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妈妈可100%报销。是否适用无痛分娩,需经产科与麻醉医生专业评估,建议准妈妈们在产检或入院时主动与医生沟通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零自付”不等于完全不花钱。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自费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病房、套间病房等超出普通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费用,需要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