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4月15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聚焦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主题,组织召开《实施细则》宣贯培训会。市医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全市使用医保统筹基金定点医药机构分管领导和医保业务负责人,共计35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主持,《实施细则》参与起草专家黎展贞讲授,围绕《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和过程、重要条款、案例答疑进行系统讲解,重点解读了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禁止行为,结合日常监管中常见的违规情形,帮助参会人员准确把握基金使用的合规边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诊疗行为。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行动,推动全市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全链条规范运行,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化细化,有效补齐了制度短板,实现了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主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思想自觉。定点医药机构是医保基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是基金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守的法治底线、必须恪守的行业操守。三要聚焦核心要求,全面抓好《实施细则》落地执行。学习《实施细则》,关键在落实,核心在执行。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内部培训,对标新规、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重点抓好全面开展学习培训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