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以材料方式办理备案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登记生效后,仅可在备案地按规定享受医保直接结算待遇,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方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