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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看】用人单位线上申领生育津贴,省时省力更省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21 分享:

一、条件自查

  1.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申请途径

  1.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或直接扫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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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粤医保”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在费用报销模块中选择“生育津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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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以上信息并同意,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按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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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信息采集表可点击“查看模板”截图保存,打印填写后再上传。

  2.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

  第一步:进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登录后,进入“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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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搜索“生育津贴支付”,点击“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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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材料清单自检处,下载“中山市信息采集表”空表/样表,填写经办人信息,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保存并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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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按个人情况填写表单,点击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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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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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录入要求:

  1.要准确完整录入(尤其是胎儿数)。可参考“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界面示例(见下图)。

  2.诊断为顺产或平产的生育类别录入正常产。病历资料显示有胎头旋转、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产钳助产、肩难产、吸引产时,生育类别录入难产。

  3.诊断为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计划生育类别录入终止妊娠。

  4.如属于怀孕未满4个月的终止妊娠是按照医疗机构建议休假天数计算15-30天生育津贴待遇的,因此计生手术类别请分别录入终止妊娠*天、流产术*天、引产术*天。少于15天的,选择15天。

  5.2021年10月1日后排胎的同时存在生育和计生或计生和计生手术情形的计生类别要录入组合类别,如剖宫产+绝育手术,流产术+放置宫内节育器17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15天+输卵管结扎21天等。

  6.转入对公账户时,系统录入银行户名应该为单位名称。

  7.如开户银行名称找不到农商银行的具体支行名称时银行大类不要选择农村商业银行而是选择农村信用联社后再搜索。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界面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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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打进单位账户

四、材料清单

  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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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身份证件类型若上传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两面。

  b. 信息采集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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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表填写要求:

  1. 要填写或勾选完整。

  2. 病历诊断为自然流产和宫外孕时,采集表应勾选终止妊娠。

  3. 病历中既有计生手术时间又有排胎时间的,首选排胎时间。采集表和系统录入首选排胎时间。

  4. 单位填写/个人承诺(必填)栏目必须准确勾选。如属于转入单位对公账户或转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人账户的选择单位填写一栏,切记单位填写前面和下面三个方框必须全部打勾。如属于特殊情况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选择个人填写一栏,切记其前面和下面两个方框必须全部打勾。

  5. 用人单位申请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如没有单位公章的,可由经营者签名加盖指模替代。

  c. 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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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情形材料:

  1.境外(含港澳台)发生费用的,非中文字体的所有资料需到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确认。需提供非中文字体费用资料(原件)和翻译件(原件),验非中文字体费用资料原件,收翻译件原件。

  2. 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转入经营者的私人账户的,除提供上述①②④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件和经营者私人银行账户。

  3.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申请转入职工私人账户的,除提供基本资料的①②④外,还需提供:

  1) 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单位证明(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假期间未支付工资的具体时间段、未支付原因、单位盖章、日期)(原件);2) 参保人个人承诺(内容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假期间具体何时至何时有无收到单位支付的工资)(原件);3) 单位注销的需要单位注销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 参保人本人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4.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如: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职工本人申请转入职工私人账户的,除提供基本资料的①②④外,还需提供:

  1) 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单位证明(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假期间未支付工资的具体时间段、未支付原因、单位盖章、日期)(原件);2) 参保人个人承诺(写清楚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假期间具体何时至何时有无收到单位支付的工资)(原件);3) 参保人本人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5. 单位账户被冻结,职工本人申请转入职工私人账户的除提供基本资料①②④外,还需提供:

  1) 单位账户被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2) 单位情况说明(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具体在何时至何时即产假期间,对参保人的工资有无发放、单位盖章、日期)(原件);3) 参保人个人承诺(内容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假期间具体何时至何时有无收到单位支付的工资)(原件);4) 参保人本人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6.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基本资料①②④及个人有效的银行账户(原件和复印件)。

  7. 申请分娩(排胎时间在2022年12月4日前)生育津贴的提供《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或《中山市生育情况备案表》或《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复印件)。

五、津贴福利及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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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六、最后叮嘱

  (一)津贴申请需在职工休完产(休)假次日起。

  (二)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业务应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向当时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三)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差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五)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灵活就业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退休人员、生化流产、生化妊娠、葡萄胎等,不享受生育津贴。

  (七)目前网办业务无法邮寄支付凭证给参保人,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自行查询下载本人带电子章的生育津贴支付凭证。如用人单位需获取支付凭证,需到我市各医保经办前台申请打印。

  (八)目前生育津贴支付失败后修改账户业务、补发津贴业务、多付追回津贴业务暂时不支持网上办理,可前往线下医保窗口提交资料。

  (九)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从2023年1月1日始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十)失业人员津贴基数,按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本市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