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与汕尾市医保局签订了《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领域合作框架协议》,中山、汕尾医保“政策”“监管”“服务”三合力,建立两地医保联动发展新机制。这是今年我市与深圳医保融合发展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医保区域协作的拓展实践。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莲参加活动。
01加强政策合力 共同探索中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互认合作,推进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和服务机制。加强人才直系亲属等群体中途参保保障工作。共同探索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多层次价格公开机制,强化两地药店、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和联动,引导线上线下医药价格合理形成。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协作,扩大集采成效,共同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和重点专科联合采购。 02加强监管合力 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合作,共建共享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探索建立医保专家库,健全联合检查、异地协查等机制,协同处理中汕异地就医违规问题,提升联合打击欺诈骗保水平。深化医保信用评价工作,结果互认。 03加强服务合力 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联通,探索推行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共同深化直接联网结算,推动医保个账两地通用,减少参保群众就医垫支和报销跑腿。大力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及亲情账户,为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结算提供便利。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便民服务保障。加强居民和学生参保服务,提供更便利的参保登记服务。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开展医保宣传合作,提高全民依法参保用保认识。 通过中汕医保融合发展联动机制的建立,今后两地将突破医保统筹区局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更好地守护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