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支持生育政策,减轻参保群众费用负担,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医保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个人自付由33193元降至8670元,降幅达73.9%,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可享受人群
需要辅助生殖技术帮助实现生育,且在中山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以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纳入医保范围的辅助生殖项目治疗,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可享受待遇 (一)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不孕不育8个辅助生殖治疗项目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本市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 1.不设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 3.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异地就医待遇及管理参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纳入的项目 项目的价格 将我市现行的辅助生殖类项目全部整合修订为“取卵术”等12个项目,清理废止“经腹腔镜取卵术”等2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穿刺术”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2)。按照广东省公布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制定中山市1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的价格标准(见附件3);上述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允许医疗机构下浮。 (扫码查看附件1、2、3) 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中山获批可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3家,分别是市内的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以及市外的江门市中心医院。 近年来,生育问题越来越成为个人、家庭、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对于很多无法自然生育的普通家庭来说,辅助生殖是圆“生育梦”的最佳路径,但其高昂的费用又让很多家庭望而却步。此次医保政策调整,将大幅减轻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早日圆“生育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