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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9 分享:

  我市已进入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9月29日上午,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王放副局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李海英主任、待遇保障科李全文副科长介绍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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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保为广大家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让家庭多了一根“顶梁柱”。

  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31日,全市参加居民医保人数为128.44万人,比2023年12月净增加4.22万人,其中持居住证参保3.34万人,就读学生参保超75万人。在待遇清单、单独支付等惠民政策加持下,2024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就诊323.29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4.78个百分点,人次均基金支出46.79元;门诊特定病种就诊24.93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2.36个百分点,人次均基金支出805.68元;出院12.85万人次,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2.36个百分点,人次均基金支出7556.17元。

  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最高支付限额有提升,最高保障近150万元。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809.76元/年(一档)、2255.76元/年(二档),其中十八周岁以下及学生等缴费优惠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578.40元/年(一档)、2024.40元/年(二档)。在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3年标准不变的情况下,一档、二档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比2024年分别增加了31380元、62760元,其中普通门诊分别增加了105元、130元,参保人最高可获得748548元、1497096元的保障(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获得医疗救助。

  按时参保很重要,切莫“书到用时方恨少,人到病时未参保”。

  我市居民医保实现全面覆盖,本市户籍居民、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港澳台)、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新生儿等均可参保。参保人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原则上按居住地参保,若选择中山参保则需先暂停原参保地的居民医保。居民有参保档次变更需要,或因户籍迁出本市、就业、出国(境)等原因不再参保的,请在10月31日前办理。参保人应在原扣费账户存足保费等待扣缴,或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并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帮家人代缴。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学生如有参保需要的,请留意学校通知,按时向就读学校报名参保,并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

  参保长效机制、辅助生殖等医保政策最新动向“话你知”。

  发布会还介绍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指出将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对于连续参保的参保人及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实行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进一步放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至近亲属。

  此外,我市将原实施的24项辅助生殖类项目优化整合为1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应制定价格,总费用由33193元降至28836元。其中“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个人自付由33193元降至8670元,降幅达73.9%,将于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