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致本市就读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6 分享:

亲爱的学生家长: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中山医保工作的支持!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及《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21〕88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启动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确保学生及时参保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本市就读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578.4元/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档(限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就读学生个人缴费标准2024.4元/年。

  二、参保缴费流程 

  (一)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读学生

  参保方式:

  以个人身份(含原家庭户)或村集体参保,无需在学校报名参保。

  缴费方式:

  ①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学生,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25日,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5年度医保费以便扣缴,可登录“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未绑定银行卡扣费或代缴不成功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行清缴。

  ②如果您首次或中断参保后需重新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市户籍学生,请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学生

  参保方式:

  下列非本市户籍学生需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就读学校报名参保。

  ①新入学学生:含幼儿园小班(小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一、高一、大一等非本市户籍学生;

  ②其它年级学生:未参加本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自愿参加2025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

  缴费方式:

  ①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毕业生除外),无需在学校重新报名,可于2024年9月-12月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

  ②上述在学校报名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请于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

  家长们,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请您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给孩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为了孩子,让我们携手,形成合力,共同给孩子织起一道保障。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竭力为参保人提供最优质医保服务!未尽事宜,敬请关注“中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再次感谢您对中山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