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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专题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06 分享:

  11月27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以来我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的措施,解读《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和2024年“博爱康”产品,并就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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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国暖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市医保局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放,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副科长李全文。

  下面请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介绍2021年以来我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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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介绍2021年以来我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架构

  目前,我市已建成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职工享受待遇顺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博爱康”;

  城乡居民享受待遇顺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一档、二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博爱康”。

  二、2021年以来我市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的措施

  (一)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20〕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体系,2021年12月我市落实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政策,开始实施《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和《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健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制度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修订《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87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2022年3月15日,我市开始实施《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取消了原参保职工享受待遇12个月的等待期,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等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增加宫外孕等异位妊娠情形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形,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和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

  (三)健全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文件精神,2022年12月1日,我市开始实施《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15号),提高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调整职工普通门诊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00元/月提高到133元/月,同时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四)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对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将原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乡居民中途参保和个人缴费优惠范围,提高居民一档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同时考虑减轻企业及参保人的负担,我市决定延期至2023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过渡期,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分别从阶段性降费费率的4.0%、2.3%恢复至政策费率的5.0%、2.5%。

  (五)出台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3年9月22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中府〔2023〕136号),对我市大病保险待遇等部分医疗保障政策进行调整,并修订《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和《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部分条款,具体内容等下由王放同志进行详细解读。

  (六)指导做好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的实施。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中山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我市2022年推出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由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金融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等八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具体指导,通过公开招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运营。作为我市民生实事,实施两年来平稳运行并取得了良好成效,被《人民日报》评选为全国惠民保项目“患者为先”案例。“博爱康”无年龄、职业、病史限制,具有“保障广、保费低、待遇好、联网结算”等显著优点。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本市户籍外市参保人、在本市办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外市参保人均可自愿参加。保费为180元/人/年,可以使用医保个账为自己及直系亲属投保。“博爱康”突破医保目录限制,自付和自费均纳入保障范围,2024年起付线低至1.0万元,最高保障金额为266万元。日常安排向投保人赠送购药券、组织健康体检等增值服务。

  谢谢。

  主持人:梁国暖

  感谢吴局。下面请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放解读《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和2024年“博爱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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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下面由我对《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和2024年“博爱康”产品进行解读,我主要讲一下变化。

  一、《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医疗保障有关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促进我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2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山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中府〔2023〕136号),对我市大病保险待遇等部分医疗保障政策进行调整,并修订《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和《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部分条款。主要改变有以下四个方面:

  改变一: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一是扩大我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从医保费用扩大为合规医疗费用,即在医保起付标准(线)以下、按比例自付、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以上的基础上增加乙类先行自付、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二是降低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职工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由4000元、15000元降低到3000元、12000元。

  改变二:2024医保年度财政补助标准有提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维持2023医保年度标准不变。市、镇街两级财政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继续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2024医保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由694.08元提高到717.12元。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及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等适时调整。

  改变三:生育保险异地住院待遇有提高

  职工生育保险中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异地住院报销标准从按照本市待遇标准70%提高到80%。

  为更加便捷、高效地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且保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回本市就医的管理和待遇与本地一致,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本市就医的,就医管理和待遇标准由“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规定”改为“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即双向享受待遇。

  改变四:明确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号)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市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等内容,按照省要求自2022年12月4日开始补缴和追溯待遇。

  二、对2024年“博爱康”产品进行解读

  2024年产品优化升级,扩大参保范围,降低困难群体保费,降低起付标准,增加“港澳药械通”和辅助生殖费用补偿待遇,此外本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用人单位、村居委会、学校等)以团购方式购买“博爱康”,达到条件后可享受相应优惠。主要改变有以下四个方面:

  改变一:扩大参保范围,部分群体可中途参保

  扩大“博爱康”参保范围,已参加外市医保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参保人可参加“博爱康”。新生儿、我市引进人才直系亲属、本年度中山市新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可中途参保。

  改变二:产品优化升级,降低起付标准

  责任一:调整“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自付费用”待遇。

  将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相关的自付医疗费用和目录内自费医疗费用待遇合并,医保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由原来的合计3万元,单建统筹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降为2万元、统账结合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降为1万元。

  责任二:调整“住院目录外合规医疗费用”待遇。

  将医保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原来的2万元,统账结合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降为1.5万元,单建统筹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起付线维持2万元不变。

  改变三:增加“港澳药械通”和辅助生殖费用补偿待遇

  参保人在“港澳药械通”指定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使用指定“港澳药械通”药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4万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被保险人确诊为不孕不育症且夫妻双方均连续两年投保“博爱康”,投保年度内在中山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施行了人工授精或胚胎移植术的,每对夫妻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相关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累计1万元以内的支付100%,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改变四:新增团购方式,保费更优惠

  我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如用人单位、村居委会、学校等)以团购方式购买“博爱康”的保费有优惠:150人以下参保单位的本单位人员投保人数达到50人以上,保费标准优惠5元/人/年;150人至1000人参保单位的本单位人员投保人数达到40%以上,保费标准优惠10元/人/年;1000人以上参保单位的本单位人员投保人数达到30%以上,保费标准优惠15元/人/年。

  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保费为165元/人/年。不重复享受团购优惠。

  谢谢大家。

  主持人:梁国暖:

  感谢王副局长。下面,进入媒体问答环节。提问的媒体朋友请举手。

  南方日报请问吴局,2024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吗?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俊杰:

  谢谢您的问题。个人缴费标准没有调整。2024至2026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维持2023医保年度标准不变,即居民一档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仍为809.76元/年,十八周岁以下、学生等缴费优惠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仍为578.40元/年;居民二档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仍为2255.76元/年,十八周岁以下、学生等缴费优惠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仍为2024.40元/年,市、镇街两级财政继续维持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广播电视台:请问王局,医保个人账户有哪些用途,可以为直系亲属参保吗?个人账户会取消吗?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放:

  谢谢您的问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范围主要包括:1.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4.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5.为直系亲属参保缴费,如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6.还可通过“中山博爱康”公众号平台或微信扫描“博爱康”承办机构营销员的推广二维码购买“博爱康”。

  国家医保局已发布辟谣声明,网上流传的“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相关文章内容和截图完全是造谣,请大家不要相信谣言,多关注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内容。

  谢谢。

  广州日报请问李全文副科长,下一步我市还有哪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的措施呢?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副科长  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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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疗救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托底功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的规定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修订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已完成起草《中山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10月对外征求了意见,目前正在走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拟于2024年开始实施。

  谢谢。

  新快报请问吴局,“博爱康”侧重点是什么,具有什么特点?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俊杰:

  “博爱康”围绕“保重病、保大病”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突破目录限制,覆盖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具有“保费低、保障高、不限病史、联网结算”等优点,可以使用医保个账为自己及直系亲属投保。坚持公益性、普惠性,进一步减轻广大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的问题。

  谢谢。

  中山广播电视台请问王局,“博爱康”实施以来运营情况如何?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放:

  2022年1月至今,中山“博爱康”参保人超过132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超1.4亿元,赔付人次超9.7万人次,医保报销后平均再减轻个人费用负担比例为46.38%。单次最高赔付金额为50岁肝衰竭患者52.97万元,再减轻个人负担64.07%。单年度累计最高赔付64.49万元,最高赔付年龄为101岁。

  中山日报:谢谢主持人。我想请问李全文副科长,我们看到有个关于“博爱康”定向帮扶的公告,那具体的情况能介绍一下吗?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副科长 李全文:

  谢谢您的提问。“博爱康”承办机构制定帮扶方案,已经联席会议同意。帮扶对象包括两类人:一类是2022年博爱康责任1-5赔付金额为零且个人年度承担合规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参保人,另外一类是2022年“博爱康”已赔付金额在300元以内的参保人。经统计符合条件的人数约1万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中山博爱康”公众号线上申请,上传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承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发放定向帮扶津贴每人300元。

  谢谢。

  主持人:梁国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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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时间关系,媒体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有想进一步了解的内容,会后请与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