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参保人
您知道住院报销金额是怎样计算的吗?
医保君今天用图表+实例的方式
为大家讲解一下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的医保费用
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大病保险。
具体待遇如下:
01
职工医保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大病保险
02
城乡居民医保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03实例分析
王先生,参加居民二档,于2022年12月24日-2023年3月11日因病在市内二级医院住院78天,总医疗费用156130.96元,自费16303.71元,部分项目自付2113.27元。那我们现在计算一下他的医保报销金额是多少:
基本医保报销:(总医疗费用156130.96-自费16303.71-部分项目自付2113.27-起付线600)×报销比例92%=统筹支付126144.86元
大病保险报销:总医疗费用156130.96-自费16303.71-部分项目自付2113.27-统筹支付126144.86=11569.12元,可继续分段报销大病保险。即:
①(起付线8000-起付线4000)×统筹支付80%=3200元;
②(11569.12-起付线8000)×统筹支付85%=3033.75;
大病保险报销合共6233.75元
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本次医保报销金额合共132378.61元,报销比例约为85%。
另外,假如王先生符合“博爱康”的报销条件,报销完基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还可以进行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