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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证”参保有学问,时间节点要留神!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20 分享:

  近期,医保君收到市民反映,说自己上一年11月从外市来到中山居住,没参加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不知道现在能不能通过持“居住证”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呢?

  根据中山市的医保政策,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可以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但是,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所以,如果想持“居住证”参加2024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医保君提醒您,一定要记得及时按相关规定去申领“居住证”,否则会因为没“居住证”而无法参保!

  参保人居住证到期后下个医保年度不自动续保,若需在下个医保年度继续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在当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持本市有效居住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所以,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的参保人要记得每年都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也应记得在居住证到期当年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