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使之准确理解和把握最新的医保协议内容,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月8日,市医保中心在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召开了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2023年版)培训会。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国暖,市医保中心主任李海英,副主任刘怀国及各部室负责人,全市32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分管领导和医务、医保、财务(物价)等相关人员(社区服务站代表),以及1114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连锁药店代表),共8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共分为两场,上午的会议面向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下午的面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门诊部)人员。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国暖在会上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一要重视医保工作,认真研读“协议”内容,建立定期培训机制;二要树立“五心”意识,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敬畏之心”、对参保人有“服务之心”、对医保服务有“格局之心”,努力为参保人提供“用心”、“安心”的医保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三要建立与市医保中心长期有效的交流桥梁,加强沟通。
会上,市医保中心主任李海英作培训动员讲话,通报了我市2021医保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情况,强调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内部管理。
随后,市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部长邓北林对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2023年版)内容进行了解读,强调了权利与义务,考核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等,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对新协议的认识,减少违反协议的发生。现场还对医药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