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自11月20日起,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由每人份10.5元降至9.5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由每人份16元降至不超过13.5元,降幅15.63%;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含检测服务费和试剂费用)由5元/人份降至2.8元/人份,降幅44%。
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价格管理政策,规范检测服务收费行为。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