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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篇看明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15 分享: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已于7月1日起实施

参保人想了解

相关办理条件是什么?

所需材料是哪些?

办理时间要多久?

医保君整理了一份

办事指引为您一一解答

请看~~


图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条件

转入办理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在我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确认我市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目前在我市按月延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转出办理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工作变动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不符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有关规定,申请将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至其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参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转入资料

(基本资料)一般参保人提供如下资料:

①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原件

《参保凭证》的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到转出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线上获取→在广东省的参保记录,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业务办理-医保参保凭证打印”处下载打印《参保凭证》

③如需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情形资料)退役军人转入提供以下资料:

①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②《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以下简称《转移凭证》)

③部队提供的军人医保个账去向证明或医保个账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对公转账)

转出资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转入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携带转入所需资料到中山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转入

②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符合条件的,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于收到《信息表》和医保个账(如含医保个账转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热门服务→按部门分类→中山市的部门→中山市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在线办理→上传相关资料

转出流程

1.参保人携带转出所需申请资料到中山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出具《参保凭证》。如果转出的医保关系为广东省的参保记录,参保人可以在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获取《参保凭证》,方法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在“业务办理-医保参保凭证打印”处下载打印《参保凭证》

2.向转入地参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中山市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

4.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办理完相关转入手续

名解释词

医保关系转出地指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转入地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拟转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