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参保质量,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工作,并将于今年6月25日前完成清理。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两份职工医保,或同时参加两份居民医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对全市重复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清理,一人只能保留一种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为保障您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您手机接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电话通知或收到以下类似短信,请及时处理。
短信一
【医保中心】温馨提醒:张XX(姓名)参保人您好,根据系统显示您参加了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XX市(区划名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国家及省关于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线上办理暂停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您未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选择,我单位将按照医保发〔2020〕33号文等相关规定统一暂停重复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续您若需恢复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短信二
【医保中心】温馨提醒:张XX(姓名)参保人您好,根据系统显示您参加了中山市和XX市(区划名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国家及省关于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请您在收到此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用人单位职工可联系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减员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停保”自行办理停保业务)。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温馨提示:
(1)若您想暂停居民医保,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停保。
(2)若您想停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职工可联系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减员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停保”功能,自行办理停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