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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协作,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9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市医保局与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近期,市医保局根据市场监管局的巡查通报,按照《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粤药监局药二〔2020〕10 号)第五条规定,对13家未按要求严格对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或信息登记的定点零售药店,作出退回停业整改期间产生的医保结算费用或暂停医保服务1至3个月的处理,并移交市医保中心落实相应处理措施和整改落实。目前,处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对不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的,按规定责令其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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