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参保人不知道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经常误解以为需要通过递交资料申请才能够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下面详细介绍“大病医疗保险”。
一、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
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参保人,单位及个人无需缴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条件系统自动启动报销待遇。对于“大病”的概念,大家可以理解为患病后就医医疗费用较高,而不是指定某些重大疾病病种。
二、我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有什么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与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和参保险种的连续缴费时间挂钩,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参保人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后,享受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后的费用可以进入大病医疗保险。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参保人起付线为1.5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的参保人,起付线为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3.我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的起付线为3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我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起付线为28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1医保年度基本、补充和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单位:元
大病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是如何报销的?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达到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可直接进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按相应比例报销,无需另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