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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28 分享: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医保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切实发挥好医保基金“第一守门人”的作用,4月23日,市医保局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讲堂举办《条例》培训会,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各镇街经办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300多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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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德强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规定,深入贯彻《条例》精神。

  参与《条例》立法的培训讲师黎展贞同志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历,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新精神、新内容、新规定,结合“安徽太和欺诈骗保案”“东莞清溪友华医院骗保案”等典型案例,全面分析了医保基金监管的严峻形势,强调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群众“保命钱”的决心和力度。

  会后,曾德强要求中心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牢记《条例》禁令,强化内控管理,管好手中的“笔”,规范用好“每一分”医保基金;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市医保局本月发出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认真细致排查问题,积极主动反馈问题,下定决心整改问题。同时强调,《条例》是确保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依法监管的“案头卷”“工具书”,只有做到熟知铭记、学深悟透,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自觉营造规范、守信的医疗保障信用环境,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