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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召开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征求意见座谈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13 分享:

  为贯彻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有序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市医保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市医保局就该项工作,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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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杰向参会代表介绍了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分类保障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以及相关测算、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就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类保障政策的制定过程进行了说明,并详细介绍了《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类型、参保人员、参保方式、缴费基数、费率、参保人待遇和职工缴费年限等内容。

  参会代表对我市拟扩大参保范围、确定职工缴费年限、调整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参保方式等表示了认可,对提高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设置男职工过渡缴费年限、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设置报销比例、短期中断缴费补缴且享受待遇及补缴财政补助累计缴费年限等惠民举措表示了赞同。市医保局虚心听取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我市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中“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改革目标,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力争不影响参保人待遇、力争不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力争不增加企业负担和力争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四个力争”原则,推进我市法定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

  市医保局于2020年5月13日成立中山市医疗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修订人员工作安排方案》,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我市启动医保分类保障制度拆分工作后,市医保局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局领导积极向省医保局、市领导汇报分类保障工作事宜,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回复。二是局领导带队到先进地市调研取经、交流政策,为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修订提供了建设性意见。三是就职工缴费年限,门诊医保与基本医保合并和非本市户籍学生及持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参保等关键问题,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各镇街等多次召开业务专题会议。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同步征求市直部门、各镇街意见。

  2021年3月9日至18日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同步征求市直部门、各镇街意见。

  2021年4月6日,市医保局将起草的《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送审稿)》《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审核。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完成合法性审查的《两个办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坚持深化改革、坚持精细管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