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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参保,我缴费,医保扶贫了解一下!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04 分享: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承接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能以来,持续为高质量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力保医保扶贫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参保资助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特困供养人员;

  2.散居孤儿;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低收入家庭成员。

  福利待遇:

  政府出钱,免费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以上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以下为这两年的参保资助落实情况:

  2019年,已为全市共7272名贫困人员代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已为全市共7678名贫困人员代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0年12月11日,我市出台了《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于2021年4月1日实施。

  新政策增加了参保资助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特困供养人员;

  2.散居孤儿;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低收入家庭成员;

  5.重度残疾人;

  6.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福利待遇:

  依然是政府出钱,个人免费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以上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以上人员住院还可以免交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