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计划采购“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评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评估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00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直接相关的供应方及其密切关系法人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
以上资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于提交采购响应时一并提交。
六、采购响应文件报送要求
响应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由供应商指定单位专人送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七、采购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需加盖公章。
八、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九、报名地点: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楼2803室。
本公告由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采购咨询联系人:周耀明,0760-88103022。
附件:用户需求书.doc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