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药品供应与政策支持,打通基层用药“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建议第2026108号)收悉。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内容的总体表态
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落地、保障群众就近就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健全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监管,优化基层用药目录,推进医联体用药协同建设,基层药品供应稳定性和可及性稳步提升。代表精准聚焦基层用药“最后一公里”突出问题,围绕药品供应链建设、基层用药品种优化、医联体药品协同管理等方面提出务实建议,精准贴合基层医疗发展短板和群众用药需求,对完善我市基层药品保障体系、破解基层用药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医保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全面吸纳相关建议,持续补齐工作短板、优化工作机制,畅通基层用药堵点,切实提升群众就医用药获得感。
二、对建议内容的归纳分析
本次建议紧扣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管理需求增长趋势,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当前基层药品保障存在的供应链链条稳定性不足、基层药品采购约束较多等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三项宝贵意见:一是完善供应链体系,强化药品供应关键环节监管;二是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更好满足基层实际需求;三是深化医联体药品协同管理机制,推进药品资源更好下沉。建议贴合政策导向、贴合基层实际、贴合民生需求,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对建议的采纳和回应
(一)关于完善供应链体系、强化药品供应关键环节监管的建议
吸收采纳。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持续优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则,聚焦稳供应、防断供、促良性竞争,不断完善集采竞价机制、保供履约、量价匹配、接续保障等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差异化竞价、合理核定约定采购量、推行主备供搭配、健全履约惩戒等举措,有效规避过度低价竞争、企业利润失衡引发的减产停供、配送无序等问题,从顶层制度上夯实药品供应链稳定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按照优化规则落地执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第1-8批国家集采接续采购、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和中成药联盟采购等多批次国家、省级药品集采,正在推进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等,进一步扩大集采覆盖面,规范全市医疗机构集采报量、采购、使用全流程管理,保障全市集采药品供应平稳有序。
同时,市医保局常态化搭建医保部门、采购平台、医疗机构三方联动的采购信息反馈处置机制,畅通基层药品短缺、配送供货异常等问题反馈渠道。对基层反馈的药品供应缺口、配送滞后等问题第一时间对接平台和企业协调处置,及时调剂药品货源、督促整改配送问题,指导医疗机构采取替代性措施等,优先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有效化解基层用药供应短板。严格落实省的集采履约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压实中选企业生产配送主体责任,对供货不足、配送滞后、履约不力的企业按要求上报,由上级部门依规开展约谈、警示、信用降级、限制采购等处置,依托制度化、规范化集采运行体系,持续保障全市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货源充足、供应稳定、配送有序。依托集采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基层药品配送服务效率,精准保障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
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药品生产、流通、经营全链条监管,护航基层药品供应稳定、质量可控。压实集采药品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中选企业、中选品种动态台账,落实监督检查、质量抽检“两个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强化药品批发企业、第三方物流监管,严格核查票、账、货、款一致性,重点排查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终端点位。依托药品“码上稽查”数字化手段,精准溯源来源异常药品,从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同时加大基层药品抽检靶向管控力度,全年计划完成药品抽样检验400批次,重点覆盖集采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慢病常用药、妇儿专用药品,加密抽检频次、强化风险研判,及时处置不合格药品,守住基层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市卫生健康局持续强化行业作风和廉洁从业建设。2024年6月已修订印发《中山市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药学人员)纳入常态化考评管理。今年初下发全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工作通知,严查医药信息泄露、违规合作等行为,健全医药代表接待、学术合作管理、廉洁风险防控等长效机制,斩断药品流通领域违规利益链条,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二)关于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更好满足基层临床实际需求的建议
吸收采纳。针对基层药品种类不足、目录与临床需求适配性需要加强等问题,我市多部门协同施策,持续规范基层药事管理,健全用药目录动态优化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用药保障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对标国家卫健委工作部署,依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落地实施,持续优化基层用药目录,推动更多疗效确切、群众常用的优质好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丰富基层用药供给,便利群众就近就医用药。已指导各镇街卫健分局、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本辖区、本机构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规范药品遴选、目录调整、临床评价、供应保障全流程管理,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要求,提升基层用药规范性和适配性。同步加强医疗机构应急药品储备管理,印发《中山市医疗机构应急药品储备指导目录》,筑牢基层应急用药保障防线。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指导中山市博爱医院探索性制定《关于印发紧密型医联体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指导意见的通知》,畅通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用药衔接,推进实现医联体药品供应的同质化、一体化管理,目前其他医联体牵头医院正参照制定相应的内部指导管理意见。结合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和我市基层诊疗实际,正组织制定《中山市推进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实施方案》,目前正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善,计划2026年下半年正式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医联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切实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用药可及性。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规范基层药品准入、采购、储存、流转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购药、违规储运等违法行为,严把药品质量关。协同推进“双通道”定点药店布局提质,强化执业药师在岗、处方药销售、慢病处方调配监管,发挥零售药店补充保障作用。引导药品连锁企业搭建专业化药学服务平台,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基层群众用药渠道,提升用药便捷度。
(三)关于深化医联体药品协同管理机制、推进药品资源更好下沉的建议
部分采纳。为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药品资源下沉基层、优化区域药品配置、完善分级诊疗用药保障,我市结合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实际,稳步推进医联体药品协同管理改革。市政府于今年6月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2026〕23号),推进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明确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组织制定用药指导原则、优化用药目录,推动二级、三级医院用药目录中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下沉,优先探索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保障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用药目录范围内合理配备使用药品,纳入门诊医保报销范围。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关于建设基于医联体成员单位在内的区域中心(云)药房,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虽加入了相应的医联体组织,但受人、财、物各自独立管理等因素影响,目前各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均由本机构独立负责。基于医联体成员单位内的区域中心(云)药房,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是在人、财、物相对集中管理的县域医共体内推行。
关于推动建立医联体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开展前置审核和事后点评,我市前期已组织市人民医院、博爱医院就本医联体内成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方中心开展了可行性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该信息系统费用较高,目前镇街医院普遍表示运营压力极大,暂无法承担该项系统的投入。市卫生健康局建议镇街医院(含社区中心)参照市属医院做法,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增加适用于本机构信息化要求的处方前置审核模块;同时推动社区中心药师进一步下沉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提供药学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聚焦基层用药“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一是持续深化集采改革,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覆盖面,优化供应链监管服务,保障短缺药品临床需求,提升基层药品供应稳定性和时效性。二是出台基层药品联动管理实施方案,常态化动态优化用药目录,持续吸纳优质常用好药下沉基层,精准适配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三是深化医联体药品联动管理,推进医联体药品供应的同质化、一体化管理,持续推动药品资源和药学服务下沉。四是强化药品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质量抽检、流通整治和行风管控,筑牢基层药品安全底线,夯实分级诊疗基础,持续增强群众就医用药获得感、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