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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24 分享:

各镇街卫健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结合当前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非结核分枝杆菌(NTM)感染防控新形势,巩固提升我市“两热”和分枝杆菌感染的精准防控能力,确保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开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6〕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部分检测收费项目并调整价格

  “两热”病毒核酸检测按“250403089S-2/1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两热”病毒抗原/抗体检测按“250403035-2病毒抗原/抗体检测”项目收费。检测费用按照检测服务费加检测试剂费合计计算,总费用不得超过30元/人份,其中检测服务费9.5元/人份,检测试剂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计算。 

  试行期内的新增项目“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报市医保部门备案,备案价格最高不超过300元。

  二、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本通知自2026年7月31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