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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162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16 分享:

黄丹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大院内制剂调剂使用范围并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建议第2025162号)收悉。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内容的总体表态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制剂(即院内制剂,下同)工作,主动协调组织和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并加强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和使用监管,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政策规定,扩大医疗机构制剂支付使用范围。

  二、对建议内容的归纳分析

  建议从医疗机构制剂广受群众欢迎,成为“看家药”“王牌药出发,分析了目前医疗机构制剂面临的使用范围不宽、未能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直接挂钩、调剂的医疗机构制剂医保不予以支付等难题,并提出两项宝贵建议:一是扩大医疗机构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范围,增加在紧密型医联体和其他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方便患者通过医联体等模式就近就便使用更多医疗机构制剂。二是争取医保惠民政策支持,将调剂到院外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进一步推广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

  三、对建议内容的回应

  (一)关于扩大医疗机构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范围,增加在紧密型医联体和其他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方便患者通过医联体等模式就近就便使用更多医疗机构制剂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目前我市的医疗机构制剂除在本院使用外,还可按规定调剂至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等医联体牵头单位积极推动本院医疗机构制剂备案调剂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使用。例如市人民医院的经典方剂“菌毒清颗粒”已调剂到南朗医院、横栏医院、古镇人民医院、市骨科医院等医联体成员单位以及东凤人民医院、爱达康康复医院等其他非医联体医院使用,方便患者就近开具,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其他医联体牵头医院如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也均有调剂本院经典医疗机构制剂供成员单位医院使用;三乡医院已从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调剂使用桔荔散结片等23种医疗机构制剂。

  (二)关于争取医保惠民政策支持,将调剂到院外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进一步推广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7号)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收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医疗机构制剂,其支付使用范围已从既往限于生产医疗机构拓宽至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使用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截至2025年8月21日,我市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医疗机构共6家,经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共20家,均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省医保局规定纳入“乙类药品”管理,目前我市乙类药品95%纳入报销范围,再按门诊或住院的规定比例进行报销。我市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者门特病种就医使用医疗机构制剂,在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接下来,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医疗机构制剂的组织申报、价格管理和使用监管落实工作,做好本地数据库更新维护,确保参保人享受相应待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