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