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1号)转发你们(附件1),请遵照执行。集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我市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见附件2、3。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docx
3.广东省医疗机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协议采购量(中山).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