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59号)有关规定,我局确定中山市神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保管理执行标准(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附件: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保管理执行标准表(2023年第二批).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