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粤医保发〔2022〕33号)转发你们(附件1),请遵照执行。集采中选(或备选)结果表、自主采购品种目录表及我市医疗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件2到附件8。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粤医保发2022 33号.pdf
5.双氯芬酸等药品、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3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自主采购品种目录表.xls
6.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广东省医药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xlsx
7.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广东省医药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xlsx
8.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广东省医药机构首年预采购量明细表.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