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粤医保发〔2022〕2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