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详见附件1),集采中选结果及我市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2、3,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
3.国家集采人工关节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中山).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