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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分享: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 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 3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