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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28 分享: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联系人:黄少雄,联系方式:0760-8810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