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联系人:罗容涛 联系电话:8810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