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映。
附件1: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联系人:周耀明,联系电话:8810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