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公布的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网上就诊诊查费(110200007S)”不分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级别,按我市相应医院等级的线下普通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标准执行。其它171个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我局依据医疗机构申请按规定程序定价。
二、纳入市场调节价的5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1个新增试行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将制定的项目价格标准报送我局备案。
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带“**”部分,按我市现行价格标准执行;带“XX”部分,由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定价后另行发文执行。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