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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11 分享: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科室

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按照《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31号)及《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2.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医保部门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办公室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3.整理2020年度医保系统相关的文件,对主动公开的通知、制度等文件形成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4.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各科室负责

五、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5.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民生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困难群体。

各科室负责

6.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7.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8.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医保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9.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10.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各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1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各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八、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

12.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3.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14.落实“中府办函〔2020〕73号”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15.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6.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一、明确领导责任

17.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办公室

十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8.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办公室

十三、强化培训工作

19.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法监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十四、规范考核评估

20.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