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科室 |
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1.按照《中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31号)及《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二、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 2.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组织编写医保部门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办公室 |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3.整理2020年度医保系统相关的文件,对主动公开的通知、制度等文件形成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四、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 4.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各科室负责 |
五、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 5.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民生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困难群体。 | 各科室负责 |
6.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7.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8.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医保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9.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七、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 10.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各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
1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各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 |
八、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 | 12.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13.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 14.落实“中府办函〔2020〕73号”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15.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16.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
十一、明确领导责任 | 17.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办公室 |
十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18.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 办公室 |
十三、强化培训工作 | 19.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 法监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
十四、规范考核评估 | 20.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