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健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1号)要求,对我市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公布我市政府指导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将原实施的“普通针刺”等60项规范整合为10项中医针法类价格项目;“骨折手法整复术”等105项规范整合为9项中医骨伤类价格项目;“小针刀治疗”等9项规范整合为6项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A型超声检查”等84项规范整合为13项超声检查类项目(见附件1—4)。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5)。同步废止现行超声和部分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6)。
二、公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
我市的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超声检查类等项目价格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4。上述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允许医疗机构下浮。
三、加强综合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5年7月31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