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6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省中选药品和残缺规格、残缺基药规格供应清单.xlsx
附件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东省备供企业供应清单.xlsx
附件3: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东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清单.xlsx
附件4: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重叠品种表.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