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健康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