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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7-13 分享:

  为切实减轻我市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社会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一、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分三个阶段

  2019.1-2020.1,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3.20亿元;2020.2-2020.6,企业缴费费率降低1.0%,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12亿元;2020.7-2021.12,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计减少5.36亿元,预计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共减少10.68亿元。

  二、降低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

  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降低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截至今年6月,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减少约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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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处于珠三角最低水平,依然坚持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的利好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经营成本。

  多年来我市医疗保险通过采用“总额控制,病种分值”的医保支付方式、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及取消药品零加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看好群众的“生命钱”,稳定保障我市参保人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