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使用精神分裂症长效针剂治疗参保人一类门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000元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23 分享: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高复发、高致残率的慢性迁延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和预防复发。普通的口服药物需每天服药1-2次,并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当家属监护不到位时,患者经常存在漏服或不服的情况。因不规律服药导致的病情反复发作,增加了治疗难度和治疗成本,患者无法回归社会,加大了家属的监护难度,增加了社区管理的困难,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风险。

  精神分裂症患者暴力风险是普通人群5倍,肇事祸案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此类患者未能得到长期维持治疗,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能服药和不规律服药问题尤为突出,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保障药物治疗持续规律,现全市推广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分裂症患者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患者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减少精神分裂症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文件要求,市医保局与市卫健局于2021年5月8日联合发文《关于落实我市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效针剂治疗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条件及医疗待遇享受

  一、长效针剂治疗对象的条件:近一年内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有肇事肇祸风险、治疗依从性差、无或弱监护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二、调整精神分裂症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提高精神分裂症长效针剂治疗参保人一类门特最高支付限额。

  1.定额标准:对已认定精神分裂症一类门特病种且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需使用帕利哌酮注射液等长效针剂治疗的参保人,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该病种发生的门诊医保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25000元,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长效针剂治疗记录的,从下个医保年度起该参保人的精神分裂症一类门特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回原限额标准。

  2.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在登记精神分裂症(限长效针剂治疗)认定病种时,必须选定1家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精神分裂症(限长效针剂治疗)定点治疗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使用长效针剂的首选医疗机构)

  三、精神分裂症参保人的医疗救助对象:根据《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从2021年4月1日起,落实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首次和二次医疗救助。


  点击查看《关于落实我市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效针剂治疗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