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3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4号)有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函询相关部门和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石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等6家医院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广州医药大药房等34家药店为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详见附件)
附件1: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x
附件2:新增医保定点药店名单.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