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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医保新政策元旦开始实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1 分享:

  一、医保年度更替,一切从“头”开始

  新的医保年度开始了!2021医保年度的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年)。随着元旦钟声响起,2021医保年度开始了,我市沿用2020医保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1医保年度医疗保险各险种缴费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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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缴费不变,起付线“重新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重新注入”。


  2021医保年度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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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医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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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医保年度基本和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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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定门诊病种福利来了

  1.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了。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不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继续保障,我市将门特病种(含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从原来42种增加到58种,分为两类:一类门特病种19种,二类门特病种39种。

  原特殊病种纳入特定病种范围后,不再设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病情符合认定条件并登记后,就可以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2.门特待遇进一步提升了。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的起付线。

  我市原特定病种每个季度先自付1000元的起付线,原特殊病种每年也要先自付1000元起付线的呀!新年度所有的特定病种不设起付线,首次就医即可享受统筹待遇。

QQ截图20210107144849.pngQQ截图20210107144902.pngQQ截图20210107144915.pngQQ截图20210107144925.pngQQ截图2021010714493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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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1.保费降低了。2020年12月起,以城乡居民身份(以家庭户或学校为参保单位)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率由6%下调至3%,即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保费从每人每月210元下降到105元。

  2.个账不划拨。2021年1月起,取消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待遇,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维持不变。即参保人员在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后,其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按规定可进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3.本市户籍人员,参保“套餐”可变更!

  本市户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和本市户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我市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允许其以个人身份按2.5%缴费费率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若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不再允许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参加,仅可以个人身份按6%缴费费率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等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费率与医保个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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