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中山医保发〔2019〕34号)有关规定,坦洲镇群联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变更地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经现场核实,变更情况属实,符合医保定点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变更情况.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