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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09 分享:

  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等文件的部署,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强化本部门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法治中山建设,保障医疗保障工作依法全面推进。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落实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机构改革、学法普法、主题教育为契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方位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021年,开展主题党课11次,学习“第一议题”30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9次。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指定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有效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9次,着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力度,把政治理论学习往实里走,往心里去,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学用结合,理论指导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

  (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政策宣传与行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以虚假诊疗手段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恶劣行为,重点关注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了诱导未达住院指证的参保人员住院、挂名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2021年,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3宗。公安机关立案三宗,刑事拘留13人。其中,我局移送的彭某欺诈骗取生育津贴一案,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后,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二年。

  截至2021年12月,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79家,其中包括331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定点零售药店848家。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医疗机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我局将2021年期间办理的多起欺诈骗保案例进行梳理并上报省局。同时,通过官网将上述案例对外发布,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二)建章立制、规范执法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本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障执法实际,我局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信息管理制度》、《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中山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规范流程,遵纪守法

  规范党组会议审批制度,重要事项做到上会前申请,上会时汇报,上会后落实。局党组会议,派驻纪检组领导均会参加。重要事项坚决向市司法局申请,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法治规范落实到每一项重要举措、制度和工作。

  ·    2021年,我局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核,获市政府批准形成《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等多份规范性文件,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核等程序,真正将法治落实到行动之中。

  三、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宣传普法活动,让法律落实到医疗保障事业之中。

  (一)实行全民普法工作。2021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10000份、张贴宣传海报1000张、悬挂宣传专栏628个、播放宣传短片25800条次,并以“医保学堂”为平台,宣讲医保政策、欺诈骗保的种类和方式,鼓励举报欺诈骗保行为。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发挥群众力量,更为广泛的监督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

  (二)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12月3日局领导带领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形成能力。邀请法律顾问单位专业律师为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讲座,解读《行政处罚法》。2021年3月至4月期间,我局先后组织两场《条例》培训活动。邀请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佛山医保局黎展贞同志担任讲师,对《条例》进行解读。市医保局及市医保中心相关业务科室部门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医保院领导、医保业务相关负责人员和中医科医生代表共5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解读《条例》的新精神、新内容、新规定,并结合“安徽太和欺诈骗保案”、“东莞清溪友华医院骗保案"等典型案例,全面分析了医保基金 监管的严峻形势,强调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群众“保命钱”的决心和力度。

  (三)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2021年度局党组书记带头学法普法,带领我局工作人员主动到市镇街、社区举行普法活动,共举办主题普法宣传10场,参与其他单位宣传医保政策5场,受众上万人次。 今年4月期间,在我局统一组织下,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前往花苑社区、金鹰广场、奕翠园、东区起湾路沙岗墟市场,举办“我为群 众办实事一一医保政策宣传答疑”主题党日暨医疗保障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条例》新规及医疗保险政策相关知识。活动现场通过派发《条例》及政策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 设立宣传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和解读 《条例》新规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 救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障政策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中山市副市长徐小莉同志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多次亲临活动现场,作出重要指示。市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与群 众进行深入交流,了解群众在医保和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互动,让群众对《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及医疗保障政策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以公众号、官网为载体,开辟《欺诈骗保知多少,身边 案例瞧一瞧》专栏,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近年来市医保局所 办案件进行释法说理,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欺诈骗保 行为,避无触建法律底线,进一步为增强参保人法治意识。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欺诈骗保手段日益复杂,查处难度加大

  个别医疗机构及医生为自身利益在病人就医时倾向于使用多种高端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导致出现过度医疗的现象;将非医保诊疗项目串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允许未经正式注册的医师接诊行医等,这些欺诈骗保手段日益复杂,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二)尚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

  我局自成立以来,未设立专门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该问题的产生与人员编制数量受限有关。此外,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尚不完善,原因在于医疗保障部门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法律体系建设较为滞后。目前,我局已向市委编办申请增加行政执法编制,通过增强执法队伍方式,加强执法力度。

  (三)尚未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尽管我局积极与卫生、公安、市场监管、审计、司法、检察、审判等部门开展联动工作,但目前多为个案协作查办和联合监管阶段,未签署综合监管制度等刚性约束文件。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府提出建立基金监管联合机制方案,并已向各单位征求意见。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书记能够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医疗保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通过机关干部工作学习例会和自觉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我局以“医保学堂”为切入点,聘请法学专家、教授为医保干部讲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知识。围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等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 

  在局内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使法治思维不仅可以内化于心,也可以利用合力外化于行,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营造法治氛围。在工作中,局党组书记能够做到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和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做到亲自抓、亲自管,督促单位成员不议论、不干预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