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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4-13 分享:

  2019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推进医疗保障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一系列重点改革。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2019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再创新高,达1.078亿人(职工医保4376万人,居民医保6408万人)。基金运行整体平稳,保障水平稳中有升。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250元。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继续稳定在87%、76%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0%,并向困难群体倾斜。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减费降税成效明显。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稳就业工作。实施后全省用人单位平均缴费费率从原来5.71%下降到5.31%,全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170.75亿元。

  一、注重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我局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主题教育开展领导班子讲党课、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参观学习等各类活动40余场,实地调研20余次。二是全面完善医保部门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指导成立7个党支部,印发《中共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0项党建制度,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年初制定的《省医疗保障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各党组成员分别对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认领,把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逐项抓好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四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与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委员会等组织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注重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改革。2020年1月1日起,省直和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融入全民医保体系。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研究建立激励约束和超支责任分担机制,进一步明确省、市两级责任。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24号),修订《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推动2019年底前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四是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改革。为深圳提出有关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现代医保监管治理体系、以价值为导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六大改革政策措施。

  三、注重更加公平,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创新

  一是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指导珠海市开展“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二是持续开展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联动,落实贫困人员参保资金补助,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参保。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对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80%以上。积极探索开展“二次救助”,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三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截至2019年12月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已覆盖803.12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累计共有13,252人享受长护险待遇,基金累计支付3.31亿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2.15%,总体支付率为71.23%。四是做好医保药品保障工作。制定出台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将国家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省药品目录。五是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门诊特定病种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医保待遇、招采、支付和完善管理服务等方式,拓展慢性病用药购药渠道,进一步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四、注重提升效能,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一是进一步规范全省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指南》,指导地市合理调整病种、分值和医院系数,充分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二是积极支持引导医联体建设。确定阳西县作为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出台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报销延伸到村等六项政策措施和9项医共体负面清单,形成了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体系。三是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四是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和扩围工作。指导广州、深圳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据统计,国家集中采购的25个中选品种与我省价格对比平均降幅58.74%。在试点的基础上,11月28日,我局联合8部门出台《关于全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顺利实施。五是深入推进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全面推进以市为单位自主选择省、广州和深圳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进行阶段性评估,为促进三平台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19年9月,出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起草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并对各市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调价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估。

  五、注重可持续性,大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系统健全医疗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查处机制、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医疗保障经办稽核管理。二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舆论宣传。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省市联动集中宣传,推动各市开展生活化、日常化、多样化的主题宣传,初步构建起“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社会共识。三是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2019年4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以来,全省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276家、定点药店14328家,处理违规机构数1987家,处理金额4373.55万元。

  六、注重系统规范,加快完善医疗保障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业务编码赋码工作。研究制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和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方案。部署实施全国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共享系统和医保电子凭证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行风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对医保政务服务提供过程中存在的11个堵点痛点问题疏解。全面取消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提供证明材料,成立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各地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规范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筹建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着力构建科学、专业、规范、高效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指导,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